| 解读单位: | 发布日期: | 2026-04-09 | |||
| 来源: |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实验室科 | 主题词: | |||
| 解读类型: | 解读方式: | 文字方式 | |||
一、出台背景与目的
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湖北省关于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创新部署,我市立足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的现实需求,出台本办法。旨在规范“市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基地”的建设与管理,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,破解产业技术瓶颈,打通成果转化“最后一公里”,形成“创新引领、主体带动、农户受益”的乡村产业新格局。
二、核心定位:四位一体
市级科创基地不是简单的试验站或企业技术中心,而是聚焦县域主导特色产业,依托科技型企业,打造 “技术攻关提效、成果转化提速、技术推广提质、技术服务提能” 四位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样板。通俗讲,就是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,让成果落到田间地头。
三、申报与认定要点
申报主体:在襄阳注册满1年、无不良信用的科技型企业,且其产业须为县(市、区)重点打造的主导或特色产业(如优质粮油、智慧农业等)。
硬性门槛:必须建有不少于3人的产学研创新团队(中级以上职称,外部专家至少1人);具备辐射 ≥50户 或 ≥200亩 的示范带动能力。
认定流程:“单位申报→县级推荐→形式审查→专家评审(含现场考察)→公示授牌”,全程公开透明。
四、运行管理要求
基地每年须制定工作计划,落实“四位一体”任务:
每年至少组织 2次培训观摩;
推行“基地-企业-农户”推广模式;
实行年度报告制度(每年1月15日前提交上年度总结)。
市、县两级科技部门建立服务清单和走访机制,优先推荐基地申报省级以上项目。
五、绩效评价与退出机制
一年一评:考核技术创新、成果转化、推广成效、技术服务四项核心指标。
结果分三等:优秀→通报表扬并重点培育;合格→保留资格;不合格→限期整改6个月,复评仍不合格则撤销。
一票撤销:存在弄虚作假、重大安全事故、连续2年无实质活动等情形,直接摘牌。
六、需要特别提醒的“红线”
基地发生名称、主体、负责人等重大变更,须在 30日内报市科技局核准。
科研诚信是底线,材料造假将承担失信责任。
本办法有效期1年,属于阶段性规范,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完善。
政策咨询:襄阳市科技局农村科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市科技局所